广东凯卓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

日期:2020年09月01日    浏览:1514

2020年8月27日,广东凯卓律师事务所根据律所发展战略,将律所组织形式由个人制变更成合伙制,并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通过。
组织形式变更后,凯卓所将从组织形式上解开发展的束缚,以更开放的胸怀,更优美的办公条件,更科学的发展理念,更完善人性化的管理,吸引广大合伙人、执业律师、实习律师加入进来,按预定的团队化、专业化、规模化发展战略,加快发展的步伐,更早实现提供团队化、专业化法律服务的中型律所的发展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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