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某技术(深圳)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

被告××(厦门)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原告××技术(深圳)有限公司十三万元货款迟迟不付,原告无奈聘请本所徐红波律师代理追讨。经过徐律师调查,发现被告为外资企业,具有相当规模,不存在无力偿付的可能,于是向被告发出律师函,要求其支付货款,被告收到律师函后支付了大部分的货款,剩余部分不再支付,经徐律师分析,被告可能存在尚欠货款数额小、而诉讼成本高,能拖过最好的侥幸心态,于是经原告同意,前去厦门一方面办理财产保全,一方面立案,在立案后被告主动联系徐律师,经过徐律师多番说服, 被告主动支付了全额货款,徐律师经原告同意办理了撤诉及解除保全事宜,本案圆满结案。